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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四川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展示与学术交流培训活动项目分为研讨课、模拟展示课、观摩课、微课和智慧学习云课,具体活动规则如下:

一、 省级评比

展示教师通过活动网站在线提交作品,专家通过网络在线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展示教师必须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在线报送作品完整的材料,如材料不全,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展示资格。

2.每名教师只允许在线提交一件作品。

3.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教师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展示资格。

4.由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联合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网络在线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展示与培训活动。

二、全国现场展示

参加全国活动的教师必须到比赛现场进行现场展示,由全国专家评审组评选出全国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展示教师必须注意现场比赛时间。

研讨课展示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模拟展示课展示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观摩课比赛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微课展示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包括(微课介绍与视频播放)。智慧学习云课程展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展示教师现场展示课题名称、展示类型必须与省级评比时保持一致,教师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的展示。

3.展示教师在活动报到当天,必须要进行课件拷贝,调试好比赛课件,如比赛当天课件播放出现问题,展示教师自己承担责任。

4.展示教师现场比赛前,必须提前准备5份打印好的教学设计交给本组评委。

5.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教师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资格。

6.展示教师在比赛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本组赛场会议秘书。

7.评委根据展示教师现场情况,参照评分标准,对教师进行打分,根据本组教师分数总体情况,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